本期推文,小燁介紹與解答一個申請人們常問到的問題:482雇主擔保期間更換雇主會影響轉PR嗎?中途可以跳槽嗎?如果雇主倒閉了怎么辦?
眾所周知,482是分兩步走的,先拿到一個臨時工作簽證,給雇主工作3年(之后會改成2年)以及符合其他條件的話,第二步轉永居簽證。

3、“雇主倒閉了我的簽證/移民大計是不是就徹底涼涼了?”
理由一:482簽證持有人除有豁免情形以外,否則只能為提名自己的雇主或與雇主有關聯的企業工作。這是482持有人必須遵從移民法8607條款。
如果真的需要更換雇主的情況下
該如何換?
不容易并不代表不可以,并不是一定不能更換雇主。現實因雇主倒閉了,被雇主解雇了等等,可以更換雇主,但流程會相對復雜。
根據簽證條款8607,如果簽證持有者停止為提名自己的雇主工作超過60天,且雇主將雇傭停止的情況上報給移民局。
如果簽證持有人能夠在為自己提名的舊雇主,停止工作之日起60天內找到新的雇主并且遞交新的提名申請,否則482簽證將會面臨被取消的風險。
如果482的持有人要主動更換雇主,新雇主需要遞交新的482提名,在新雇主的新提名獲批之前,申請人不能為新雇主工作。(只有新的提名批準之后,482的持有人才能過去為新雇主工作。)
所以,如果申請人希望提前離職等待新提名,那么等待時間也不能超過60天。

此前,早在6月的一次新聞中,澳洲移民部長在針對打擊剝削海外員工媒體公告上發表了有關482簽證的利好信息,但具體實施時間未定,如上圖所示:
1、482變換雇主的時間期限,將會從60天延長至半年,具體實施時間未定;
(此項政策大大給予了482申請人換工作的自由度,同時也做到了有效防止雇主利用482剝削海外員工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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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再次強調所有的482持有人,不論職業都有機會轉PR;
3、再次重申482工作2年后可以轉PR,目前是3年。
如果雇主(擔保人)改變了業務安排,商業名稱或者結構,這種情況是否算作更換新雇主?
如果ABN不改變,此情況下保薦人的法人實體相同,仍可算作繼續為原雇主打工,不會違反8607條款。
如果涉及到重組/合并或者收購,企業的所有人發生了變化,ABN也隨即發生了變化。
在這種情況下,即使482持有人還繼續在原崗位工作,有可能會和新的個體簽訂新的雇傭合同。
那么,新的個體需要及早遞交新482提名申請,以確保持有482簽證的員工可以繼續無縫完成工作崗位的職責和任務。